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《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702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8〕285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《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5-03 |
厅直各单位:
现将陕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陕车改发〔2018〕4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你们,请你们严格按照《通知》精神,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、规模、效益等实际,研究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,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厅审核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提高认识,强化责任
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、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各厅直企业要认真学习、领会《通知》精神,按照《陕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各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要牵头抓总,定期检查督促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,确保按时限完成公车改革工作。
二、严格执行政策,按时报送方案
公车改革涉及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,政策性强,社会关注度高,各厅直企业要严格按照《通知》精神,结合生产经营情况、规模、效益等实际,研究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方案,主要包括参改人员范围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、留用车辆数量等内容。为确保公车改革任务能在《通知》要求的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,请各厅直企业务必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企业公车改革方案报送省厅审核(一式二份),并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。公务用车改革任务完成后,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企业车改情况汇总整理,于7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厅备案。
三、几点要求
(一)此次公车改革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企业要制定工作计划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公车改革按时完成。妥善做好公车改革期间的各项工作,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,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,改革工作有序开展。
(二)各厅直企业要严格按照《方案》中节支率计算公式,对本企业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,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。
(三)各厅直企业不得借公车改革新增车辆。对于取消的车辆要进行封存,并于封存停驶后半年内公开处置完毕。
(四)厅直各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,也要参照《通知》精神进行公车改革。其改革方案经主管事业单位审批后,报省厅审核。
联系人:王 超 88869139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8年3月29日